自然人到税务大厅去代开发票,这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别忘了履行代扣个税义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后台议定处理。
▨ 本
文来源:
会计大学。
高顿财务培训
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
0
推荐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
取消
技术支持:
迈为科技
首页
电话
留言
位置
会员
信息
QQ
购物
微信语音搜索
分类
×
账号登陆
找回密码
登录
没有账号请注册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