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如何叠加使用?政策要点都在这里了!
最近,国务院减税降费利好不断推出,“六税两费”政策(财税〔2019〕13号)的要点大家get了吗?此次政策的亮点是什么?能否与其他政策叠加使用呢?
1 | 执行期限 |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 |
2 | 50%减征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不含个人住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3 | 叠加优惠 | 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50%减征优惠 |
划重点!!
本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优惠是在享受完其他优惠政策基础上还可以再减征50%!
如何才能享受优惠政策?手续复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第5号公告第三条,关于减征优惠的办理方式,纳税人申报即可享受,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哦!
举个例子
小明开了一家采矿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 按照3000元/月的租金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该公司可享受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优惠(财税〔2008〕24号),同时叠加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优惠。 那么当月小明 应缴纳房产税=3000*4%*(1-50%)=60元 来,和以往横向比较一下: 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 政策依据 当月应纳房产税 2019.1.1前 4% 财税〔2008〕24号 3000*4%=120元 2019.1.1后 4%*(1-50%)=2% 财税〔2019〕13号 3000*2%=60元 2.该公司占地1000平方米,其中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占地300平方米,假设该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税额为7元/平方米。2019年1月1日后,该纳税人可享受绿化用地税收减免优惠([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以外,可叠加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优惠。 2019年度该纳税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0)*7*(1-50%)=2450元。 3.该公司开采铁矿资源,符合享受衰竭期矿山资源税优惠条件。2019年1月实际销售铁矿(精矿)20000元,该纳税人除可享受开采衰竭期矿山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外(财税〔2016〕54号),还可叠加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优惠。 2019年1月应缴纳资源税=20000*4%*(1-30%)*(1-50%)=280元。
(来源 :长寿税务、江北税务、重庆税务、华财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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