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降了!税务总局明确!
个税降了!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条公告,个体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⑴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⑵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个独和合伙企业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政策依据: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述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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