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辅导】发票盖章,你盖对了吗?
误区一 所有发票都要盖章! 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你盖了章,那真的是错了,哪些发票不用盖章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误区二 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财务专用章
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关于发票盖章的几个热点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 1.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2.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3.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来源:中税答疑
编发:河南税务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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