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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快到了,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该如何确定?年底快到了,公司收到的预收账款如何处理?要不要在年底前确认收入?在会计中预收账款怎么确认收入呢? 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增值税: 1.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企业所得税: 在满足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 预收账款如何确认收入? 预收账款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预收就是提前收款。 确认收入、结转预收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预收账款是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进行冲减。 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概念是相对的。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来源:中税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