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重点:
1、突发!金税四期又出新公告!
2、三部门官宣,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3、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又可以少交税了!
4、恭喜!社保减免政策延长?!税务局正式通知!2月1日起,企业社保缴费都按这个来!
5、印花税要降!国家刚宣布!今天起,这是新的税率表,通俗,易懂,好记……
重磅!税务总局再发公告!
金税四期真的来了!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从公开的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系统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文件来看,金税四期大大增强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技术加持,强化了内容控制监督。我们猜想,外部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成熟也会不断升级,税务监控变的越来越严。
一、那“金税四期”强大到何种地步?可以参考下图

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同时对岗责体系和征管流程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其主要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二、金税四期联网稽查系统对企业和会计的影响
1、冒名开户、虚假开户的路子彻底堵死了
依托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
多维度、及时、准确核实企业及法人身份真实性、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实际受益人等,动态识别企业开户资格,促进落实企业账户实名制。
参与机构依托系统及时、准确识别企业身份,防范企业预留手机号码被他人操控、空壳公司开户、虚假证明文件开户等异常账户风险,提升开户审核水平和能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维护公众利益。
一方面,依托权威、便捷的企业信息核查渠道,参与机构进一步提升开户审核效率,减少对辅助身份证明材料的要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另一方面,银行结合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应用,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利用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反馈信息,减少企业填单等工作量,全面提升企业开户体验。

前段时间,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和房屋管理局三部门发文:上海试点房产税已有十年,始于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仅适用于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计算缴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2、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1月初,航天信息、百旺开票软件及Ukey纷纷提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暂继续执行,即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票软件也早就更新了:



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出台,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为准。但是现在还是开票软件,还是那个套路,下图是某省一位粉丝分享出来的,他早上登录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跳出提示页如下:

就这个提示来说,现在正当征期,如果你1月份发生了相应业务,不要管政策是否已经到期,你可以直接选择原减免税代码申报享受;另一层意思是,除社保费减免不再执行外,疫情防控期间的其他减免税政策大概率会继续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8号公告规定的公共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9号公告规定的捐赠政策、10号公告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等。



我的建议是,大家可以先持观望态度,不要着急申报,生活服务类2月还是可以开专票,以前怎么开现在还是怎么开票,不影响享受免税政策。因为没有明确的政策下来,如果客户要求开专票或者带3%税率的普票还是必须开。已经开了的专票肯定会有明确的处理方法,不可能没人管的。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表示: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1月26日在“人社部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1、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2、国务院已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减征和免征印花税,为了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3、把财税〔2015〕144号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并入了,之前是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4、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5、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

来源:华财会计